鄰里
樓下餐廳油煙飄進家裡,可以檢舉嗎?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防制區內不得有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或異味污染物;第67條: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列管餐飲業應設集氣系統與油煙處理設備,每月至少清潔保養一次,紀錄保存2年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32條第1項第5款、第2項、第62條第1項第4款、第67條;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條至第7條;臺南市環保局問答:油煙通報0800-066666、6572916轉2222或1999;環境管理署:餐廳油煙屬異味污染物陳情項目。
三十秒答案
〔官方〕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第5款「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或異味污染物」。第2項:「前項空氣污染行為,係指未經排放管道排放之空氣污染行為。」
〔官方〕同法第67條第1項:違反第3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第2項: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推論〕所以油煙沒有經過排放管道、直接飄散到鄰居家,就落在第32條第1項第5款;可以向縣市環保局陳情,由稽查人員到場認定。
怎麼通報
〔官方〕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公害污染陳情”頁:異味污染物指可明確聞到味道的空氣污染,“如餐廳油煙或露天燃燒”;陳情管道包含電話0800-066666、網路受理系統與公害報報APP。
〔官方〕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問答:民眾如發現有油煙污染情形,可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6572916轉2222或1999市民服務熱線通報,環保局將儘速派員前往稽查。
〔推論〕油煙在用餐尖峰時段最明顯,陳情時說明出現的時段,稽查人員選在那個時間到場,比較能當場確認。
列管餐飲業的設備規定
〔官方〕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條:本辦法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訂定。第3條:列管對象指依附表所列行政區域內,達適用條件及規模之餐飲業。
〔官方〕同辦法第4條第1項:列管餐飲業應設置集氣系統並與排氣管線連接,及維持系統正常運作。第2項第1款:採上吸式氣罩者,氣罩收集面應自烹飪設施垂直投影面向外延伸15公分,且與烹飪鍋具上緣之垂直距離不得大於120公分;第2款:採側吸式氣罩者,水平距離不得大於45公分,且氣罩面積應為實際烹飪區域面積之30%以上。
〔官方〕同辦法第5條第1項:列管餐飲業應設置油煙處理設備,並應維持設備正常運作;第2項第2款:每月至少清潔或保養一次,並記錄執行項目及執行方式;第3項:操作參數與清潔保養紀錄及相關憑證應保存二年備查。
列管與否的差別
〔官方〕同辦法第6條:列管餐飲業的污染防制設施應具備可顯示主要操作參數之監控儀表或監測設施,並設置於可供主管機關查核之處;主管機關得命設置獨立電表或水表,紀錄應保存二年備查。第7條:新設列管餐飲業自111年1月1日起、既存列管餐飲業自111年2月1日起應符合本辦法規定。
〔官方〕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違反第23條第2項所定辦法有關收集、防制或監測設施之規格、設置、操作、檢查、保養、記錄及管理事項之規定者,處公私場所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推論〕列管與否取決於辦法附表的行政區域與規模;不在列管範圍的小吃店仍受第32條第1項第5款規範,差別在於沒有第4條至第6條的設備與紀錄義務。
和店家溝通
〔推論〕油煙問題的源頭多半是排煙管出口位置、油煙處理設備沒有清潔,或集氣罩離鍋具太遠;先和店家溝通出口方向與清潔頻率,有時比反覆檢舉更快改善。
〔推論〕若店家在住宅大樓一樓,排煙管線經過共用部分,也涉及公寓大廈規約與管委會;可以先請管委會出面協調。
〔本文自行計算〕第67條第1項罰鍰下限1,200元、上限10萬元;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者按次處罰,連續兩次查獲就是兩次罰鍰。
(本文建議)陳情前準備
(本文建議)記錄油煙出現的日期、時段、風向與飄入的位置,拍下排煙管出口;先和店家或管委會溝通,無改善再向環保局陳情。
(本文建議)陳情時說明店名、地址與尖峰時段,請稽查人員在該時段到場;收到處理結果後,若仍持續,附上前次案件編號再陳情。
(本文建議)家中有長輩或嬰兒對油煙敏感,暫時關窗並使用空氣清淨設備。
- 記錄油煙時段與飄入位置
- 拍下排煙管出口
- 先和店家或管委會溝通
- 撥0800-066666或1999陳情
- 記下案件編號追蹤
常見問題
餐廳油煙可以檢舉嗎?
〔官方〕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防制區內不得有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或異味污染物。
違規會罰多少?
〔官方〕同法第67條第1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工商廠、場處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並限期改善、按次處罰。
餐廳一定要裝油煙處理設備嗎?
〔官方〕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3條、第5條:附表所列行政區域內、達適用條件及規模之列管餐飲業,應設置油煙處理設備。
油煙處理設備多久要清一次?
〔官方〕同辦法第5條第2項第2款:每月至少清潔或保養一次;第3項:紀錄保存二年備查。
要打哪支電話?
〔官方〕環境管理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臺南市另可撥6572916轉2222或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