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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里

鄰居刮我的車、砸盆栽、撕社區公告,可以告嗎?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他人之物足以生損害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第352條:毀損文書處3年以下;第357條:須告訴乃論;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知悉犯人起6個月內告訴;民法第196條:可請求賠償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鄰居刮我的車、砸盆栽、撕社區公告,可以告嗎?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他人之物足以生損害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第352條:毀損文書處3年以下;第357條:須告訴乃論;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知悉犯人起6個月內告訴;民法第196條:可請求賠償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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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52條至第354條、第357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238條;民法第184條、第196條;臺北地檢署生活與法律:毀損需故意、刮傷烤漆與割斷監視器電線之例、撕毀社區公告屬毀損文書;臺灣高檢署:告訴6個月與撤回告訴。

本頁依全國性法律條文整理,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政府公告。 〔官方〕條文或政府網頁所寫;〔推論〕本文推理;〔本文自行計算〕依條文試算;(本文建議)整理提醒。查證日 2026-10-17。個案請洽公所、警察機關、縣市政府或撥 1999;有人受傷、火警等危急狀況撥 119 或 110。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

三十秒答案

〔官方〕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官方〕刑法第357條:「第三百五十二條、第三百五十四條至第三百五十六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推論〕所以車子被刮、盆栽被砸,被害人要自己提出告訴,檢警才會追訴;而且要在期限內提出,下面第4節說明。

要有故意才成立

〔官方〕臺北地檢署“弄壞別人東西就是毀損嗎?”:刑法毀損罪並無處罰過失行為之特別規定,必須有毀損之故意始能成罪;如僅為過失行為,則僅有民事上損害賠償之責任,例如移動車位時不小心碰到旁邊的車。

〔官方〕同頁:損壞指損傷破壞物體,使其效用全部或一部喪失,例如以鑰匙或尖銳物品刮傷車輛烤漆、將大門噴漆或潑漆;致令不堪用例如將監視器之供電纜線割斷。

〔推論〕鄰居停車時擦撞你的車,屬過失,走民事賠償;拿鑰匙沿著車身刮一整圈,才是第354條的故意毀損。證明故意的關鍵是監視器畫面或目擊者。

公告與房子不一樣

〔官方〕刑法第352條:「毀棄、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臺北地檢署頁舉例:撕毀社區公告、將貼紙貼於連署書上。

〔官方〕刑法第353條第1項:「毀壞他人建築物、礦坑、船艦或致令不堪用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357條所列告訴乃論之罪不包含第353條。

〔推論〕所以撕毀管委會或里辦公處張貼的公告屬第352條,仍須告訴乃論;毀壞建築物到不堪用的程度屬第353條,非告訴乃論,檢警知悉即可偵查。

告訴期限與撤回

〔官方〕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官方〕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第2項:「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官方〕臺灣高檢署生活與法律頁:告訴期間應自知悉犯人之時起算,非自犯罪成立時起算;撤回告訴後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法官應為不受理判決。

民事賠償

〔官方〕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96條:「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推論〕刑事告訴解決的是處罰,修車費、盆栽價錢要靠民事請求;過失碰撞雖不成立毀損罪,仍可依第184條請求賠償。

〔本文自行計算〕假設3月1日從監視器確認是誰刮車,第237條的6個月依民法期間計算規定(不算當日),算到9月1日屆滿;若到8月才想提告,剩下的時間只有一個月左右。

(本文建議)發現東西被毀損時

(本文建議)先拍照記錄損壞狀況、時間與位置,向管委會或鄰居調閱監視器畫面並備份;估價單、修繕收據留存。

(本文建議)能確認是誰之後,記下知悉日期,衡量是否在6個月內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告訴;鄰里糾紛也可以先聲請鄉鎮市調解,談賠償與道歉。

(本文建議)不要以牙還牙毀損對方物品,以免自己也成為被告。

常見問題

鄰居不小心擦撞我的車,算毀損罪嗎?

〔官方〕臺北地檢署生活與法律頁:毀損罪須有故意,過失行為僅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毀損罪會判多重?

〔官方〕刑法第354條: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提告有期限嗎?

〔官方〕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自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內為之。

撤回告訴後還能再告嗎?

〔官方〕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2項: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修車費可以要求賠償嗎?

〔官方〕民法第196條: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官方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