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
鄰居半夜喧嘩可以報警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不聽禁止處1萬元以下罰鍰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2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不聽禁止者,處1萬元以下罰鍰;噪音管制法第6條: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
三十秒答案:可以報警
〔官方〕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規定,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鍰: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不聽禁止者;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官方〕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
三個要件
〔推論〕依第72條第2款的文字,要件有三:
- 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
- 妨害公眾安寧
- 不聽禁止:先經勸阻或制止仍繼續
為什麼不是環保局
〔官方〕噪音管制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噪音,指超過管制標準之聲音;第9條管制的是工廠、娛樂場所、營業場所、營建工程、擴音設施等場所的音量。
〔推論〕鄰居喝酒唱歌、吵架這類聲音不具持續性也不易量測,依第6條由警察處理;工地、店家機器長時間的噪音,才是環保局量測的範圍。
警察怎麼處理
〔官方〕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3條規定,違反本法之案件,由行為地或行為人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或警察機關管轄;第43條規定違反本法行為專處罰鍰或申誡等案件,警察機關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者外,應即作成處分書。
住在同一棟大樓時
〔官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住戶不得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違反者依第47條第2款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官方〕民法第793條規定,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但其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
〔推論〕所以同棟鄰居的噪音,可以同時走報警、管委會與民事三條路。
〔推論〕三條路的效果不同:報警是由警察制止並裁處罰鍰;管委會是依規約制止並報請縣市主管機關處理;民事則是請求對方停止侵入或賠償損害,可先到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經法院核定後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本文建議)報警前後
〔推論〕不聽禁止是要件之一,現場勸阻或由警察到場制止的紀錄很重要。
- 記錄發生日期、時段與持續時間,必要時錄音
- 先禮貌告知或請管委會、保全協助勸阻
- 仍持續時撥110,請警察到場
- 長期反覆發生,可向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常見問題
一定要深夜才算嗎?
〔官方〕第72條第2款寫的是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推論〕白天製造噪音也可能構成,但仍須妨害公眾安寧且不聽禁止。
〔本文自行計算〕最多罰多少?
〔官方〕第72條:處一萬元以下罰鍰。〔本文自行計算〕單次最高一萬元。
樓上拖椅子、走路聲可以報警嗎?
〔推論〕日常生活聲響是否達到妨害公眾安寧,由警察個案判斷;長期困擾可先透過管委會或調解處理。
警察到場後鄰居停了,還會被罰嗎?
〔推論〕第72條第2款以不聽禁止為要件;經制止後即停止,警察可能只做勸導,是否裁處由警察機關個案認定。
鄰居裝修的電鑽聲找誰?
〔推論〕營建工程屬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的管制對象,可向縣市環保局反映;社區規約對裝修時段另有規定時,也可請管委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