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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把房子震壞,住宅地震基本保險賠多少?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第7條:保險金額以重置成本計、最高150萬元,全損另付臨時住宿費用20萬元;未達全損但張貼紅色危險標誌者付10萬元;第8條:全損依保險金額理賠、無自負額

保險法第138條之1第1項:財產保險業應承保住宅地震危險,以主管機關建立之危險分散機制為之;第2項:成立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負責管理。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財產保險業承保之本保險應全數向地震保險基金再保險;第6條第1項:同一次地震保險損失總額超過各層承擔限額合計時按比例削減賠付;第3項:168小時內二次以上視為同一次事故;第7條第1項:保險金額以投保時重置成本定之,逾150萬元者為150萬元;第2項:全損時另付臨時住宿費用20萬元;第3項:未達全損但經緊急評估張貼紅色危險標誌者付臨時住宿費用10萬元;第4項:臨時住宿費用合計最高20萬元;第8條:全損依保險金額理賠無自負額,全損指經政府命令拆除或經評定鑑定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修復費用達重置成本50%以上;第9條第1項:全國單一費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2026年9月17日新聞稿:基本保險不含動產,可另加保擴大地震險或超額地震保險。
三十秒答案
〔官方〕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本保險之保險金額以投保時保險標的物之重置成本定之,其重置成本逾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者,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官方〕第7條第2項:「保險標的物因地震造成全損時,財產保險業除保險金額外,並支付臨時住宿費用,每一保險標的物為新臺幣二十萬元。」
〔推論〕所以這張保單的最高給付,是一戶建築物150萬元加上臨時住宿20萬元;它處理的是房屋全損或被判定危險,不是牆面裂縫的修繕。
什麼叫全損(第8條)
〔官方〕第8條第1項:本保險於保險標的物因地震造成全損時,依保險金額理賠,無自負額之扣減。
〔官方〕第8條第2項:全損,指經政府機關通知拆除、命令拆除、或逕予拆除;或經本保險合格評估人員評定、或經建築師公會或結構、土木、大地等技師公會鑑定為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非經修復不適居住且修復費用為危險發生時之重置成本百分之五十以上。
〔推論〕地震後若被認定修復費用未達重置成本的一半,原則上不屬全損,150萬元的保險金額不會給付;這時要看有沒有加保擴大地震險等其他保單。
紅單也有臨時住宿費(第7條第3項)
〔官方〕第7條第3項:保險標的物因地震造成毀損但未達全損時,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辦理緊急評估,「緊急評估結果有危險之虞並張貼紅色危險標誌者,財產保險業支付臨時住宿費用,每一保險標的物為新臺幣十萬元。」
〔官方〕第7條第4項:「前二項臨時住宿費用,於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
〔官方〕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2026年9月17日新聞稿說明,自114年7月15日起擴大臨時住宿費用給付範圍至張貼紅色危險標誌者。
〔本文自行計算〕先被貼紅單領10萬元,之後同一保險期間內又被判定全損:臨時住宿費用合計以20萬元為限,再領的部分最多10萬元。
大地震時的同一次事故與比例削減(第6條)
〔官方〕第6條第1項:本保險同一次地震事故合計應賠付之保險損失總額超過各層危險承擔限額之合計總額時,按比例削減賠付被保險人之承保損失賠款金額。
〔官方〕第6條第3項:地震事故,於保險期間內連續一百六十八小時內發生二次以上時,視為同一次事故。
〔官方〕保險法第138條之1第2項:危險分散機制應成立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負責管理;第5項:因發生重大震災致基金累積金額不足支付時,必要時得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由國庫提供擔保取得必要之資金來源。
〔本文自行計算〕168小時=7天;主震與7天內的大餘震造成的損失,以同一次事故計算。
保不到的部分
〔官方〕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新聞稿: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保障範圍並未包含動產,民眾想要動產保障,可另外加保擴大地震險,理賠範圍包含裝潢及動產等損失;建築物重置成本超過150萬元者,可視需求加保超額地震保險。
〔官方〕第9條第1項:本保險之保險費採全國單一費率。
〔推論〕公寓大廈的共用部分是否另有投保,要看管理委員會的保單;個人保單一般以自己的專有部分為保險標的,買賣或貸款時可以向保險公司確認保單上的標的與期間。
(本文建議)地震過後整理理賠
〔推論〕先確認家人安全,再拍下房屋外觀、裂縫與傾斜的照片,記下地震發生時間;建築物若被張貼紅色或黃色標誌,把標誌一併拍下。
〔推論〕翻出火險與地震險的保單,查保險期間、保險金額與有沒有加保擴大地震險;聯絡保險公司報案時,說明是否已被縣市政府緊急評估。
〔推論〕整棟公寓受損時,請管理委員會一起確認共用部分的保單;里長可以協助轉達縣市政府的勘查與安置資訊。
- 確認安全後拍照記錄
- 拍下紅黃色標誌
- 查保單期間與保額
- 向保險公司報案
- 共用部分請管委會確認保單
常見問題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最多賠多少?
〔官方〕辦法第7條:保險金額以重置成本計,最高150萬元;全損另付臨時住宿費用20萬元。
房子只是裂了,會賠嗎?
〔官方〕第8條第2項:全損指經政府命令拆除、經評定鑑定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修復費用達重置成本50%以上。〔推論〕未達全損時,基本保險只在張貼紅色危險標誌時付臨時住宿費10萬元。
被貼紅單可以領什麼?
〔官方〕第7條第3項:經緊急評估張貼紅色危險標誌者,付臨時住宿費用10萬元;第4項:臨時住宿費用合計最高20萬元。
家具、裝潢有保到嗎?
〔官方〕保險局新聞稿:基本保險不含動產,可另加保擴大地震險,理賠範圍包含裝潢及動產等損失。
地震全損會扣自負額嗎?
〔官方〕第8條第1項:全損時依保險金額理賠,無自負額之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