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
鄰地的魚池、水塔或灌溉溝破了淹到我家,可以要求修嗎?民法第776條:土地因蓄水、排水或引水所設之工作物破潰、阻塞,致損害及於他人之土地或有致損害之虞者,土地所有人應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之修繕、疏通或預防;但費用負擔另有習慣者從其習慣

民法第776條:土地因蓄水、排水或引水所設之工作物、破潰、阻塞,致損害及於他人之土地,或有致損害之虞者,土地所有人應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之修繕、疏通或預防;但其費用之負擔,另有習慣者,從其習慣。第775條第1項:土地所有人不得妨阻由鄰地自然流至之水。第191條第1項:土地上之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但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已盡相當注意者不在此限。第196條: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1項第1款:相鄰關係爭執於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3條:調解除勘驗費外不得徵收任何費用。
三十秒答案
〔官方〕民法第776條:「土地因蓄水、排水、或引水所設之工作物、破潰、阻塞,致損害及於他人之土地,或有致損害之虞者,土地所有人應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之修繕、疏通或預防。但其費用之負擔,另有習慣者,從其習慣。」
〔推論〕條文有兩種情形:已經淹到(致損害及於他人之土地),以及還沒淹但有危險(有致損害之虞);後者也可以先請對方修繕或預防。
哪些設施算
〔推論〕條文寫的是蓄水、排水、引水所設的工作物,例如魚池、蓄水池、水塔、灌溉溝渠、排水管與涵管;重點是設施本身破潰或阻塞。
〔官方〕民法第775條第1項:「土地所有人不得妨阻由鄰地自然流至之水。」
〔推論〕雨水依地勢自然流下,屬第775條的自然流水;設施破掉或塞住才是第776條的問題,兩條要分開看。
費用誰出、但書怎麼看
〔官方〕第776條本文:土地所有人應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之修繕、疏通或預防。
〔官方〕第776條但書:「但其費用之負擔,另有習慣者,從其習慣。」
〔推論〕在農村,共用灌溉溝渠可能有輪流清溝或依面積分攤的慣例;有這類習慣時,費用依習慣分擔,不一定全由設施所在地的地主負擔。
已經造成損害時
〔官方〕民法第191條第1項: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官方〕第196條:「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官方〕第213條第1項: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第3項: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本文自行計算〕魚池破堤淹壞一分地菜苗,重新整地與購苗費用合計3萬5000元,可請求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對方若證明已盡相當注意,依第191條第1項但書可能不必負責。
談不成時的程序
〔官方〕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1項第1款:不動產所有人或地上權人或其他利用不動產之人相互間因相鄰關係發生爭執者,於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
〔官方〕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條:鄉、鎮、市公所應設調解委員會,辦理民事事件與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第23條:「調解,除勘驗費應由當事人核實開支外,不得徵收任何費用,或以任何名義收受報酬。」
〔官方〕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第2項前段: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本文建議)鄰地水設施破了或塞住時
〔推論〕先拍下破口、水流方向與受損範圍,記下日期;水還在流的話,先通知對方或里長處理止水。
〔推論〕用書面請對方修繕或疏通,寫清楚位置與期限;共用溝渠可請里長召集使用的住戶,確認地方習慣。
〔推論〕協商不成可向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淹水危及房屋或有人受困撥119。
- 拍下破口與受損範圍
- 通知對方或里長止水
- 書面請求修繕疏通
- 確認地方分攤習慣
- 向公所聲請調解
常見問題
鄰居的水塔漏水流到我家院子,可以要他修嗎?
〔官方〕民法第776條:蓄水所設之工作物破潰,致損害及於他人之土地,或有致損害之虞者,土地所有人應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之修繕。
還沒淹到,只是看到溝渠快塞住呢?
〔官方〕民法第776條也包括「有致損害之虞者」,土地所有人應為必要之疏通或預防。
共用灌溉溝塞住,費用一定由上游地主出嗎?
〔官方〕民法第776條但書:其費用之負擔,另有習慣者,從其習慣。
下大雨水從鄰地流過來,可以擋住嗎?
〔官方〕民法第775條第1項:土地所有人不得妨阻由鄰地自然流至之水。
要直接告嗎?
〔官方〕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1項第1款:相鄰關係發生爭執者,於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另可先向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3條除勘驗費外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