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
隔壁蓋房子挖地基,我家牆壁裂了怎麼辦?民法第794條:開挖不得使鄰地地基動搖或建築物受損,第795條可請求必要預防

民法第794條:土地所有人開掘土地或為建築時,不得因此使鄰地之地基動搖或發生危險,或使鄰地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受其損害。第795條: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傾倒之危險,致鄰地有受損害之虞者,鄰地所有人得請求為必要之預防。建築法第69條:鄰接建築物挖土應作防護措施,挖土深度1.5公尺以上者,防護設計應於申請建照時一併送審。
先確保安全
(本文建議)牆面突然大面積龜裂、門窗變形卡住、地面下陷或聽到異響,先離開建物並撥119或110;再通知施工單位與縣市建管單位,可撥1999轉接。
開挖的界線
〔官方〕民法第794條規定:「土地所有人開掘土地或為建築時,不得因此使鄰地之地基動搖或發生危險,或使鄰地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受其損害。」
〔推論〕條文保護的不只是房屋本體,圍牆、水塔等工作物受損也包括在內。
還沒損害,先預防
〔官方〕第795條規定,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之全部,或一部有傾倒之危險,致鄰地有受損害之虞者,鄰地所有人,得請求為必要之預防。
〔推論〕所以不必等到牆壁真的倒下來;看到隔壁老屋傾斜或施工圍籬不穩,就可以請求對方先做預防措施。
建築法的防護義務
〔官方〕建築法第69條規定,建築物在施工中,鄰接其他建築物施行挖土工程時,對該鄰接建築物應視需要作防護其傾斜或倒壞之措施;挖土深度在一公尺半以上者,其防護措施之設計圖樣及說明書,應於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時一併送審。
〔推論〕挖土較深的工地,防護措施已經在建照審查文件中;鄰居可以向縣市建管單位詢問施工資訊。
損害的保存
〔官方〕第774條規定,土地所有人經營事業或行使其所有權,應注意防免鄰地之損害。
〔推論〕施工前後的屋況對照是判斷因果關係的關鍵;開工前就拍照記錄裂縫位置,比事後回想有力。
〔推論〕若老房子本來就有裂縫,施工後是否擴大、是否出現新的裂縫,都需要前後對照;只有施工後的照片,很難區分哪些是原本就有的損害。
- 開工前拍下牆面、地坪、門窗現況並註明日期
- 裂縫旁貼上量尺拍照,定期追蹤是否擴大
- 保存施工噪音、震動發生時段的紀錄
(本文建議)隔壁工地挖出裂縫時
〔推論〕裂縫持續擴大、牆面傾斜或有東西掉落,人先離開並撥119;同時撥1999通報縣市建管單位,請他們到工地勘查開挖安全措施。
〔推論〕在裂縫旁貼上日期標籤並定期拍照,記錄是否持續擴大;工地施工前若有做鄰房現況調查,要求建商提供當時的紀錄與照片比對;雙方是相鄰土地,對修繕或賠償談不攏時,依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1項第1款,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
〔官方〕民法第197條第1項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推論〕和建商談修繕或賠償不要拖過兩年;損害程度可委請專業技師團體鑑定,鑑定報告可在調解或訴訟中使用。
- 以書面通知建商或起造人損害情形
- 請對方提出施工前鄰房現況紀錄
- 必要時委請專業單位鑑定
常見問題
工地施工的噪音、震動要找誰?
〔推論〕營建工程噪音可以向縣市環保局反映,建築施工安全則可向縣市建管單位反映,可撥1999轉接。
還沒裂但很擔心,可以要求對方先做什麼?
〔官方〕第795條:有傾倒之危險,致鄰地有受損害之虞者,得請求為必要之預防。
挖多深要送防護設計?
〔官方〕建築法第69條:挖土深度在一公尺半以上者,防護措施之設計圖樣及說明書應於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時一併送審。
〔本文自行計算〕挖土深度120公分,有達到送審門檻嗎?
〔本文自行計算〕120公分=1.2公尺,未達1.5公尺;但仍應視需要作防護措施。
牆壁突然大面積裂開怎麼辦?
(本文建議)先離開建物並撥119或110,確認安全後再通知施工單位與縣市建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