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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房子蓋過界到我的地?民法第796條:知道越界不即時異議,就不能請求拆除,只能請求償金或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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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796條: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得請求償金,並得請求以相當價額購買越界部分土地及畸零地。第796條之1:鄰地所有人請求移去或變更時,法院得斟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免為全部或一部移去;故意越界者不適用。

本頁依全國性法律條文整理,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政府公告。 〔官方〕條文所寫;〔推論〕本文推理;〔本文自行計算〕依條文試算;(本文建議)整理提醒。查證日 2026-10-17。個案請洽公所調解委員會、法院或撥 1999;有倒塌、坍方等危急狀況撥 119 或 110。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

三十秒答案

〔官方〕民法第796條第1項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推論〕重點是即時異議:發現對方施工越界時就要提出,房子蓋好後才主張,可能只剩償金與購買的選項。

請求購買

〔官方〕第796條第2項規定,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法院可以不拆

〔官方〕第796條之1第1項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逾越地界,鄰地所有人請求移去或變更時,法院得斟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免為全部或一部之移去或變更;但土地所有人故意逾越地界者,不適用之。

〔官方〕第2項規定,前條第1項但書及第2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推論〕即使及時異議,法院仍可能考量拆除代價過大而不拆,改以償金或購買處理;故意越界則不受這個保護。

不是房屋也適用

〔官方〕第796條之2規定,前二條規定,於具有與房屋價值相當之其他建築物準用之。

〔推論〕價值相當的倉庫、廠房也可能準用;圍牆、鐵皮棚架是否相當,要個案判斷。

先確認界址

〔推論〕越界與否要以地籍資料為準,不是看舊圍牆的位置;可以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複丈,確認界址。

〔推論〕老社區的圍牆、水溝或排屋常常是多年前依當時的慣例建造,和地籍線可能不一致;在提出異議或請求償金之前,先把界址確認清楚,可以避免雙方各說各話。

〔官方〕第790條規定,土地所有人得禁止他人侵入其地內。

(本文建議)界線有爭議時

〔推論〕先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也就是土地複丈,確認界址在哪;房子有沒有越界、越了多少平方公尺,以複丈成果為準,不要只憑舊圍牆或目測。

〔官方〕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定不動產之界線或設置界標發生爭執者」,於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

〔推論〕界址確定後,要不要拆、償金多少、要不要買下越界的土地,屬第796條的相鄰關係爭執;可以帶著複丈成果圖與公告現值資料到公所調解,雙方各讓一步,也能省下測量與訴訟的時間。

常見問題

房子蓋好好幾年了才發現越界,可以要求拆嗎?

〔官方〕第796條第1項: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者,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推論〕若一直不知道越界,是否仍可請求,由法院個案判斷,可以再依第796條之1斟酌。

〔本文自行計算〕越界2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協議價5萬元,購買價額多少?

〔本文自行計算〕2×5萬=10萬元;另有畸零地時一併計算。

越界的不是房子而是鐵皮倉庫呢?

〔官方〕第796條之2:前二條規定,於具有與房屋價值相當之其他建築物準用之。〔推論〕是否價值相當,由個案判斷。

故意越界也能不拆嗎?

〔官方〕第796條之1第1項但書:土地所有人故意逾越地界者,不適用之。

怎麼確認界線?

〔推論〕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複丈。

官方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