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鄰社區
里長是做什麼的?職權、可以幫你的事與找不到人怎麼辦(地方制度法第59條)

里長依地方制度法第59條受區長指揮監督,辦理里公務及交辦事項;本文整理里長能幫里民做的事、不能做的事與聯絡方式。
三十秒答案
〔官方〕地方制度法第59條:村(里)長受鄉(鎮、市、區)長之指揮監督,辦理村(里)公務及交辦事項。
〔推論〕里長是里民和公所之間的橋樑,常見工作包括轉介社福、反映路燈或水溝問題、協助防災與環境清潔、主持里民大會。
〔推論〕里長沒有行政處分權,例如補助核定、違建裁罰、警察執法,都由主管機關決定。
可以找里長幫忙的事
〔推論〕公共設施損壞:路燈不亮、道路坑洞、水溝阻塞,可請里長協助通報。
〔推論〕社福轉介:低收入戶、急難救助、長照需求,里長可以協助聯繫公所與照管中心。
〔推論〕鄰里糾紛:里長可以居中協調,必要時建議到公所調解委員會。
找不到里長
〔推論〕可以到區公所網站查詢里長辦公處地址與電話。
〔官方〕地方制度法第82條:里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由公所派員代理。
(本文建議)緊急事件直接打110、119,不要等里長。
(本文建議)找里長前先整理問題
(本文建議)把要反映的事情寫成三句話:發生在哪裡、什麼時候開始、希望怎麼處理,附上照片,里長轉給主管機關時才不會失真。
〔推論〕里長負責協調與轉介,處理進度仍以主管機關的回覆為準。
- 地點與時間
- 附上照片
- 希望的處理方式
地方制度法與志願服務法怎麼規定
〔官方〕地方制度法第3條:鎮、縣轄市及區以內之編組為里;村、里以內之編組為鄰。第7條:村(里)、鄰之編組及調整辦法,由直轄市、縣(市)另定之。
〔官方〕同法第59條:村(里)置村(里)長一人,受鄉(鎮、市、區)長之指揮監督,辦理村(里)公務及交辦事項,任期四年。第61條:村(里)長為無給職,由公所編列事務補助費。
〔官方〕志願服務法第3條:志願服務是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
〔推論〕鄰長的產生方式、工作與補助由各縣市自訂,社區關懷據點是衛福部推動的計畫,細節都可能因地而異,本頁不寫固定金額,請以縣市政府與公所公告為準。
里、鄰、社區發展協會有什麼不同
〔推論〕里是區以內的行政編組,里長由里民選出;鄰是里以內更小的編組,鄰長多由公所遴聘;社區發展協會則是依人民團體相關規定成立的民間團體,有自己的理事長與會員。
〔推論〕三者範圍不一定重疊,一個里可能有一個或多個社區發展協會,協會的活動也不限於單一里。
〔推論〕所以遇到問題時要分清楚:公共設施與公所業務找里長,鄰內通知與關懷找鄰長,社區活動與關懷據點常由協會或民間團體辦理。
(本文建議)參加社區活動、擔任志工或關心長輩,是認識鄰里最直接的方法,也能在颱風、地震等災害時互相照應。
(本文建議)要問誰
(本文建議)里的事先找里長或里幹事;里幹事是公所派駐的公務人員,熟悉各項申請流程。
(本文建議)鄰長的產生與補助問題,問區公所民政課,或查縣市政府民政局的自治法規。
(本文建議)社區關懷據點與志工資訊,可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或洽縣市社會局。
- 確認自己屬於哪一里哪一鄰
- 記下里長與里幹事電話
- 查縣市民政局規定
- 查附近關懷據點
常見問題
里長是做什麼的?
〔官方〕地方制度法第59條:辦理村(里)公務及交辦事項。
里長可以幫忙申請補助嗎?
〔推論〕可以協助轉介與說明,核定由主管機關。
里長有薪水嗎?
〔官方〕地方制度法第61條:無給職,由公所編列事務補助費。
怎麼查我的里長?
〔推論〕查區公所網站或縣市民政局網站。
里長不處理怎麼辦?
〔推論〕可直接向區公所或主管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