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補助
中低收入戶資格怎麼看?收入、財產、家庭人口三個條件一次整理(社會救助法第4條之1)

中低收入戶資格依社會救助法第4條之1:每人每月收入不超過最低生活費1.5倍、家庭財產未超過公告金額;本文整理三個條件與申請步驟。
三十秒答案
〔官方〕中低收入戶要同時符合兩件事: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後,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家庭財產未超過當年度公告的一定金額。
〔推論〕常見誤解是只看薪水。實際上審核看的是全家應計算人口的總收入除以人數,再加上存款、投資、土地房屋等財產是否超過上限,兩關都要過。
〔推論〕中低收入戶和低收入戶是不同身分,中低收入戶門檻較寬,但可享的補助項目也不同,申請前先弄清楚自己較可能落在哪一類。
家庭人口怎麼算
〔官方〕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包括申請人及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的其他直系血親,以及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的納稅義務人。
〔官方〕同條也列出不列入計算的情形,例如尚未設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的特定親屬等,由主管機關個案認定。
〔推論〕所以「我自己沒收入」不等於一定符合,若父母或成年子女被算入家庭人口,他們的收入與財產也會一起計算。
收入怎麼算
〔官方〕社會救助法第5條之1列出家庭總收入的計算項目,包括工作收入、動產及不動產收益,以及其他收入。
〔官方〕同法第5條之3:有工作能力是指16歲以上未滿65歲,且無該條所列不能工作情形者;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依規定核算其工作收入。
〔推論〕這表示家中有16到64歲、身體健康但沒工作的人,公所仍可能依基本工資等標準推估一份收入,申請前可先詢問是否有排除事由。
(本文建議)用一張表先自我試算
(本文建議)把全家應計算人口逐一列出,每人一列寫上年齡、是否在學、工作與收入來源,最後一欄寫名下存款與房地,三個條件放在同一張紙上看,比分開猜容易得多。
〔推論〕試算只是幫自己判斷要不要去問,不等於公所的認定;公所會用稅務與財產歸屬資料核對,數字以公所查到的為準。
- 列出應計算人口
- 標註有工作能力的人
- 對照當年度公告
社會救助法怎麼規定
〔官方〕社會救助法第4條:低收入戶是指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以下,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者。
〔官方〕同法第4條之1:中低收入戶是指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且不得超過同法第4條第3項之所得基準,家庭財產未超過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者。
〔官方〕同法第10條:低收入戶得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生活扶助;主管機關應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派員調查申請人家庭環境、經濟狀況等項目後核定,必要時得委由鄉(鎮、市、區)公所為之;經核准者,溯自備齊文件之當月生效。
〔推論〕最低生活費與財產上限每年由中央或直轄市公告,各縣市數字不同,所以本頁不寫固定金額,只說明判斷架構。
(本文建議)要問誰
(本文建議)第一站是戶籍地的區公所或鄉鎮市公所社會課,可以先打電話問今年度的最低生活費、動產與不動產上限,以及需要帶哪些文件。
(本文建議)里長或里幹事熟悉轄區情況,可以協助轉介公所、提醒申請期間,但審核結果由主管機關決定,不由里長決定。
(本文建議)全國性說明可看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生活陷入急迫困難時,也可以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詢問。
- 確認戶籍地公所
- 查今年度最低生活費公告
- 準備全戶身分證與存摺
- 記下承辦人與案件日期
常見問題
中低收入戶的收入門檻是多少?
〔官方〕社會救助法第4條之1: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最低生活費每年由主管機關公告,各縣市不同。
中低收入戶和低收入戶差在哪?
〔官方〕低收入戶是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以下,中低收入戶是不超過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兩者財產上限也分別公告。
中低收入戶要去哪裡申請?
〔推論〕由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實務上多由鄉(鎮、市、區)公所受理,請先洽戶籍地公所。
家裡有房子還能申請嗎?
〔推論〕要看不動產價值是否超過當年度公告上限,以及是否屬於可排除計算的自住房屋,請以公所審核為準。
申請多久會知道結果?
〔官方〕社會救助法第10條:主管機關應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派員調查;核准者溯自備齊文件之當月生效。整體審核時間依各地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