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補助
低收入戶補助有哪些?生活扶助、加成補助、急難與特殊項目整理(社會救助法第11條、第12條、第16條)

低收入戶補助包含現金生活扶助、對65歲以上、懷胎3個月以上及身心障礙者的加成補助,以及依第16條提供的特殊項目救助。
三十秒答案
〔官方〕社會救助法第11條:生活扶助以現金給付為原則。
〔官方〕同法第12條:低收入戶成員中有年滿65歲、懷胎滿3個月、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得依其原領取現金給付之金額增加補助,但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
〔推論〕所以同樣是低收入戶,家中有長者、孕婦或身障者時,可領取的生活扶助可能較高,申請時要把這些身分一併告知公所。
特殊項目救助
〔官方〕社會救助法第16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財力,對設籍於該地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提供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托兒補助、教育補助、喪葬補助、居家服務、生育補助及其他必要之救助及服務。
〔推論〕這些是「得」提供,代表各縣市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辦理與金額,所以不同縣市的低收入戶,可申請的特殊項目不會完全一樣。
(本文建議)取得資格後,主動向公所索取當地福利手冊或清單,逐項確認可申請的項目。
就業與脫貧
〔官方〕社會救助法第15條:主管機關應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就業服務、職業訓練或以工代賑等方式輔助。
〔推論〕家中有16到64歲有工作能力的成員,公所可能轉介就業服務,參與這些服務也可能是持續保有資格的一部分。
〔官方〕同條第3項:參與就業服務措施後因就業而增加之收入,於一定期間及額度內得免計入家庭總收入,最長以3年為限,經評估有必要者得延長1年。
(本文建議)把補助分成三層來查
(本文建議)第一層是取得低收入戶身分後依法可領的生活扶助;第二層是依附這個身分的其他給付,例如健保、教育或醫療相關的減免;第三層是遇到急難、重病或災害時另外申請的特殊救助。
〔推論〕三層的受理單位不一定相同,生活扶助多在公所,其他減免可能在學校、健保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以拿到身分後要分頭確認,不會自動全部啟動。
(本文建議)每查到一項就記下主管單位與申請方式,避免漏掉需要另外提出申請的項目。
- 生活扶助
- 依附身分的減免
- 急難與特殊救助
社會救助法怎麼規定
〔官方〕這一段的條文原文較長,完整引用放在〈中低收入戶資格總整理〉,本頁只保留與本題有關的重點。
〔推論〕最低生活費與財產上限每年由中央或直轄市公告,各縣市數字不同,所以本頁不寫固定金額,只說明判斷架構。
(本文建議)要問誰
(本文建議)第一站是戶籍地的區公所或鄉鎮市公所社會課,可以先打電話問今年度的最低生活費、動產與不動產上限,以及需要帶哪些文件。
(本文建議)里長或里幹事熟悉轄區情況,可以協助轉介公所、提醒申請期間,但審核結果由主管機關決定,不由里長決定。
(本文建議)全國性說明可看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生活陷入急迫困難時,也可以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詢問。
- 確認戶籍地公所
- 查今年度最低生活費公告
- 準備全戶身分證與存摺
- 記下承辦人與案件日期
常見問題
低收入戶每個月可以領多少錢?
〔推論〕金額依縣市與款別不同,且每年調整;請以戶籍地公所核定通知為準。
家裡有長輩可以多領嗎?
〔官方〕社會救助法第12條:年滿65歲者得增加補助,最高不超過原給付金額的百分之四十。
低收入戶有教育補助嗎?
〔官方〕社會救助法第16條列有教育補助,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實際需要辦理。
低收入戶有喪葬補助嗎?
〔官方〕第16條列有喪葬補助,由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財力辦理,內容依各縣市規定。
生活扶助是現金還是物資?
〔官方〕社會救助法第11條:生活扶助以現金給付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