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鄰社區
想當志工怎麼開始?找單位、受訓、權利義務一次看(志願服務法第9條、第14條、第15條)

想當志工可以從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社區據點或公所找單位;本文依志願服務法整理受訓、權利、義務與保險規定。
三十秒答案
〔官方〕志願服務法第9條: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對志工辦理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
〔官方〕同法第16條: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
〔推論〕所以正式的志工單位,會安排訓練並幫你保意外險。
權利與義務
〔官方〕志願服務法第14條:志工有接受教育訓練、被尊重、在適當安全與衛生條件下工作、獲得完整資訊等權利。
〔官方〕同法第15條:志工應遵守倫理守則與單位規章、參與訓練、保守秘密、拒絕向受服務者收取報酬等。
〔官方〕同法第13條:必須具專門執業證照之工作,應由具證照之志工為之。
怎麼找單位
(本文建議)查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或縣市志願服務網站。
(本文建議)就近問社區關懷據點、圖書館、醫院、里辦公處。
(本文建議)選擇與自己時間、專長相符的服務。
(本文建議)選擇志工單位時
(本文建議)選擇志工單位前,先想想自己可以投入的時間、擅長的事情與想服務的對象,例如長輩、兒童或環境,再找符合的單位。
〔推論〕志工依志願服務法享有接受教育訓練與保險等權利,加入前可以向單位確認。
- 可投入時間
- 擅長的事
- 想服務的對象
地方制度法與志願服務法怎麼規定
〔官方〕這一段的條文原文較長,完整引用放在〈里長做什麼〉,本頁只保留與本題有關的重點。
〔官方〕地方制度法第3條:鎮、縣轄市及區以內之編組為里;村、里以內之編組為鄰。第7條:村(里)、鄰之編組及調整辦法,由直轄市、縣(市)另定之。
〔官方〕志願服務法第3條:志願服務是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
〔推論〕鄰長的產生方式、工作與補助由各縣市自訂,社區關懷據點是衛福部推動的計畫,細節都可能因地而異,本頁不寫固定金額,請以縣市政府與公所公告為準。
里、鄰、社區發展協會有什麼不同
〔推論〕里是區以內的行政編組,里長由里民選出;鄰是里以內更小的編組,鄰長多由公所遴聘;社區發展協會則是依人民團體相關規定成立的民間團體,有自己的理事長與會員。
〔推論〕三者範圍不一定重疊,一個里可能有一個或多個社區發展協會,協會的活動也不限於單一里。
〔推論〕所以遇到問題時要分清楚:公共設施與公所業務找里長,鄰內通知與關懷找鄰長,社區活動與關懷據點常由協會或民間團體辦理。
(本文建議)參加社區活動、擔任志工或關心長輩,是認識鄰里最直接的方法,也能在颱風、地震等災害時互相照應。
(本文建議)要問誰
(本文建議)里的事先找里長或里幹事;里幹事是公所派駐的公務人員,熟悉各項申請流程。
(本文建議)鄰長的產生與補助問題,問區公所民政課,或查縣市政府民政局的自治法規。
(本文建議)社區關懷據點與志工資訊,可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或洽縣市社會局。
- 確認自己屬於哪一里哪一鄰
- 記下里長與里幹事電話
- 查縣市民政局規定
- 查附近關懷據點
常見問題
想當志工怎麼開始?
〔推論〕找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報名並參加訓練。
志工有保險嗎?
〔官方〕志願服務法第16條:運用單位應辦理意外事故保險。
志工可以收錢嗎?
〔官方〕志願服務法第15條:應拒絕向受服務者收取報酬。
志工要受訓嗎?
〔官方〕志願服務法第9條: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
志工有交通補助嗎?
〔官方〕志願服務法第16條:必要時得補助交通、誤餐等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