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
志工有薪水嗎?無償原則、交通誤餐補助、保險,以及與工讀的差別

志工原則上沒有薪水,但運用單位可能提供交通、誤餐補助與保險;本文說明志願服務法的無償原則、可以接受的補助範圍,以及志工與工讀或臨時人員的差別。
三十秒答案
〔官方〕志願服務法第3條規定,志願服務是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的服務;第15條規定志工有拒絕向受服務者收取報酬的義務。
〔官方〕志願服務法第16條規定,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必要時並得補助交通、誤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
〔推論〕所以志工沒有薪水,但可能領到交通或誤餐的補助,這些補助是為了減輕志工服務時的支出,而不是勞務的對價。
補助與薪水的差別
〔推論〕薪水是勞務的對價,金額通常與工作時間或成果相關;志工的交通誤餐補助則是填補服務時的實際花費,金額通常不高。
〔推論〕若補助金額過高或與服務時數成比例,可能被認為實際上是工資,雙方的關係可能被認定為僱傭關係。
(本文建議)運用單位設計補助時,以實際支出為原則,並在志願服務計畫中載明。
志工與工讀的差別
〔推論〕工讀生或臨時人員與單位之間是僱傭關係,受勞動法令保障,單位應給付工資並依法辦理勞健保。
〔推論〕志工則是依志願服務法服務,沒有工資,但享有意外事故保險與教育訓練等權利。
(本文建議)若單位要求你做與員工相同的工作、固定上班時間卻只給志工身分,應了解自己的權益,必要時向勞動主管機關詢問。
不可向受服務者收費
〔官方〕志願服務法第15條規定志工應拒絕向受服務者收取報酬。
〔推論〕受服務者若想表達感謝而給紅包或禮物,志工應婉拒,必要時請單位處理。
(本文建議)事先了解單位對收受禮物的規定,遇到時以禮貌的方式婉拒。
志工的其他回饋
〔官方〕志願服務法第20條規定,服務年資滿三年、時數三百小時以上者,得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官方〕志願服務法第17條規定,運用單位得對服務成績良好的志工發給服務績效證明書。
〔推論〕志工也能從服務中獲得學習、成就感與人際連結,這些是志願服務的重要價值。
稅務的問題
〔推論〕志工領取的交通誤餐補助,若屬實際支出的補償,通常不視為所得;若金額或性質近似薪資,稅務上的處理可能不同。
(本文建議)對補助的稅務性質有疑問時,向運用單位或稅務機關詢問。
〔推論〕運用單位應妥善記錄補助的發放,以備查核。
小心假志工真工作
(本文建議)以志工名義招募卻要求長時間、高強度的工作,或要求先繳費才能當志工,應提高警覺。
〔推論〕合法的運用單位會依志願服務計畫運用志工,提供訓練與保險。
〔推論〕本文提供一般性資訊,個別爭議請洽主管機關。
常見問題
志工有薪水嗎?
〔官方〕志願服務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志工沒有薪水。
志工可以領交通費嗎?
〔官方〕運用單位必要時得補助交通、誤餐等經費。
志工有保險嗎?
〔官方〕運用單位應辦理意外事故保險。
受服務者給紅包可以收嗎?
〔官方〕志工應拒絕向受服務者收取報酬。
志工和工讀有什麼不同?
〔推論〕工讀是僱傭關係有工資,志工依志願服務法服務。
補助要繳稅嗎?
〔推論〕屬實際支出補償者通常不視為所得,有疑問洽稅務機關。
當志工要先繳費嗎?
(本文建議)要求先繳費者應提高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