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選舉
罷免選舉怎麼進行?提議1%、連署10%、同意票四分之一的門檻與時程

罷免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辦理:就職滿一年才能提出,提議人1%、連署人10%,投票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達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才通過。
三十秒答案
〔官方〕選罷法第75條規定,公職人員的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官方〕第76條規定提議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以上,第81條規定連署人數應為百分之十以上,同一罷免案的提議人不得同時為連署人。
〔官方〕第90條規定,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才算通過。
提議階段
〔官方〕罷免案由提議人的領銜人一人,填具罷免提議書,檢附罷免理由書與提議人名冊,向選舉委員會提出。
〔官方〕第77條規定,現役軍人、服替代役的現役役男或公務人員,不得為罷免案提議人。
〔官方〕第79條規定,選委會收到提議後應於二十五日內查對提議人名冊,對資格不符、資料書寫錯誤或未簽名蓋章等情形予以刪除。
連署階段
〔官方〕連署人同樣以原選舉區選舉人為限,人數須達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以上,尾數為小數者以整數一計算。
〔官方〕第83條規定,選委會查對連署名冊的期間依職位不同,直轄市長、縣市長與直轄市議員為四十日內,縣市議員與鄉鎮市長為二十日內,代表與村里長為十五日內。
(本文建議)參與連署時,親自填寫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與戶籍地址並簽名,資料錯誤會被刪除,也不要替他人代簽。
投票與結果
〔推論〕罷免投票採同意或不同意二選一,與一般選舉選人不同,投票所與流程則與一般選舉類似。
〔官方〕有效罷免票中不同意票多於同意票,或同意票不足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者,均為否決。
〔推論〕因為有四分之一的門檻,不去投票在效果上不會增加同意票,投票率高低會明顯影響罷免能否通過。
通過或否決之後
〔官方〕第92條規定,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四年內,不得於同一選舉區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在罷免程序中辭職者亦同。
〔官方〕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的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
〔推論〕職位因罷免出缺後,是否補選或由他人代理,依地方制度法與相關規定處理,視剩餘任期長短而定。
村里長也能罷免嗎
〔官方〕村里長屬於選罷法第2條所列的地方公職人員,也適用罷免規定,提議與連署門檻同樣以原選舉區,也就是該村里的選舉人總數計算。
〔推論〕村里選舉人數較少,百分之一與百分之十換算成人數可能不多,但同意票仍須達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門檻並不低。
(本文建議)對里長服務不滿時,可先透過里民大會、區公所或陳情管道反映,罷免是最後手段,也需要時間與人力。
常見問題
就職多久後才能罷免?
〔官方〕就職滿一年後才可提出罷免案。
罷免提議要多少人?
〔官方〕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罷免連署要多少人?
〔官方〕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以上。
罷免怎樣才算通過?
〔官方〕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
公務員可以當罷免提議人嗎?
〔官方〕不可以,選罷法第77條排除公務人員、現役軍人與替代役男。
被罷免的人還能再選嗎?
〔官方〕四年內不得在同一選舉區參選同一公職。
罷免否決後還能再罷免嗎?
〔官方〕該任期內不得再對同一人提議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