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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調解流程:到公所調解委員會怎麼申請、要帶什麼、成立後效力

車禍和解可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不收費;調解成立後送法院核定,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本文依鄉鎮市調解條例整理流程。
三十秒答案
〔官方〕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0條:聲請調解,由當事人向調解委員會以書面或言詞為之,並應表明調解事由及爭議情形。
〔官方〕同條例第23條:調解,除勘驗費應由當事人核實開支外,不得徵收任何費用。
〔官方〕同條例第26條:公所應於調解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將調解書及卷證送請管轄法院審核。
流程
(本文建議)準備事故現場圖、初步分析研判表、診斷證明、修車估價單與收據。
〔推論〕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後,公所會通知雙方出席,保險公司代表也可能到場。
〔官方〕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 事故現場圖
- 診斷證明
- 估價單與收據
注意事項
〔推論〕調解成立後不能再告,所以金額與條件要想清楚,包含後續醫療費用。
〔推論〕涉及告訴乃論的過失傷害,有告訴期間限制,調解期間也要注意。
(本文建議)不確定的話,先諮詢律師或法律扶助。
(本文建議)申請調解前的準備
(本文建議)申請調解前,先整理事故現場照片、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就醫紀錄與收據、車輛維修估價單,以及因事故無法工作的證明,調解時可以具體說明損失。
〔推論〕調解成立後,經法院核定的調解書具有與確定判決相同的效力,所以簽名前要看清楚條件。
(本文建議)對過失比例有爭議時,可以申請車禍鑑定,再進行調解。
〔推論〕調解是雙方合意的程序,對方不出席或無法達成共識時,可以考慮其他法律途徑。
(本文建議)調解前可以先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地方法律諮詢服務了解權益。
- 整理證據
- 看清調解條件
- 必要時申請鑑定
(本文建議)辦理前的共同準備
〔官方〕這一段的條文原文較長,完整引用放在〈失業補助申請〉,本頁只保留與本題有關的重點。
(本文建議)準備身分證、相關證明文件與存摺影本,並把事情的經過依時間寫下來,到現場說明會更清楚。
〔推論〕本頁引用的是法律條文本身,實際金額要依個人投保薪資、縣市規定或主管機關審核結果計算,網路上流傳的固定數字不一定適用你的情況。
(本文建議)有疑問時先打電話問承辦單位,再出門辦理,可以少跑一趟。
- 身分證
- 相關證明文件
- 存摺影本
- 事件經過紀錄
(本文建議)里長可以幫什麼
(本文建議)里長或里幹事可以告訴你該去哪個單位、需要帶什麼,並協助轉介社福資源。
〔推論〕里長不能代替主管機關核定給付,也不能替你作出調解結果,但可以陪同或協助聯繫。
(本文建議)家中同時遇到失業、喪葬等多重困難時,可以向區公所詢問急難救助等社會救助資源。
常見問題
車禍調解要錢嗎?
〔官方〕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3條:除勘驗費外不得徵收任何費用。
去哪裡申請?
〔推論〕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調解成立後還能告嗎?
〔官方〕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經法院核定後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對方不來怎麼辦?
〔推論〕調解不成立,可另行提起訴訟或告訴。
保險公司可以代表出席嗎?
〔推論〕依調解委員會作法,通常可陪同。
官方參考來源
- 全國法規資料庫: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16條、第25條,2026-10-26 查證)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第63條,2026-10-26 查證)
- 全國法規資料庫: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0條、第23條、第26條、第27條,2026-10-26 查證)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第9條、第11條、第12條、第23條、第59條,110-04-28 修正,2026-10-26 查證)
- 全國法規資料庫:菸害防制法(第18條至第20條,2026-10-26 查證)
- 全國法規資料庫:志願服務法(第9條,2026-10-26 查證)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6-10-26 查證)
- 勞動部(2026-10-26 查證)
- 內政部消防署(2026-10-26 查證)
- 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2026-10-26 查證)
- 我的E政府(2026-10-26 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