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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補助領多少、領多久?平均投保薪資60%、最長六個月或九個月(就業保險法第16條)

失業給付按退保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百分之六十按月發給,最長六個月,45歲以上或身障者最長九個月;本文依就業保險法第16條說明計算方式。
三十秒答案
〔官方〕就業保險法第16條:失業給付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按月發給,最長發給六個月。
〔官方〕同條但書:申請人離職辦理退保時已年滿四十五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九個月。
〔推論〕所以金額依每個人的投保薪資而定,沒有固定數字。
延長給付
〔官方〕就業保險法第16條: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或其他緊急情事時,得延長給付期間最長至九個月,必要時得再延長之,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推論〕是否延長,以勞動部公告為準。
(本文建議)有扶養眷屬者可能有加給,依就業保險法規定與勞保局說明。
怎麼估算
(本文建議)查自己的勞保投保薪資紀錄,取最近六個月的平均,乘以百分之六十。
〔推論〕投保薪資若低於實際薪資,給付也會較少。
(本文建議)投保薪資有疑問,可向勞保局查詢。
(本文建議)估算給付前要知道的事
(本文建議)估算失業給付時,要先查自己離職前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可以從勞保局的個人網路服務查詢投保紀錄,而不是用實際薪水估算。
〔推論〕若投保薪資低於實際薪資,給付也會跟著較低,這是雇主申報的問題,可以向勞保局反映。
(本文建議)領取期間依規定按時到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再認定,未按時辦理可能影響後續給付。
〔推論〕有扶養眷屬時可能有加給,條件依就業保險法規定,以勞保局審核為準。
(本文建議)領取期間若找到工作,記得依規定通報,避免溢領後需要返還。
- 查平均投保薪資
- 按時再認定
- 了解加給條件
(本文建議)辦理前的共同準備
〔官方〕這一段的條文原文較長,完整引用放在〈失業補助申請〉,本頁只保留與本題有關的重點。
(本文建議)準備身分證、相關證明文件與存摺影本,並把事情的經過依時間寫下來,到現場說明會更清楚。
〔推論〕本頁引用的是法律條文本身,實際金額要依個人投保薪資、縣市規定或主管機關審核結果計算,網路上流傳的固定數字不一定適用你的情況。
(本文建議)有疑問時先打電話問承辦單位,再出門辦理,可以少跑一趟。
- 身分證
- 相關證明文件
- 存摺影本
- 事件經過紀錄
(本文建議)里長可以幫什麼
(本文建議)里長或里幹事可以告訴你該去哪個單位、需要帶什麼,並協助轉介社福資源。
〔推論〕里長不能代替主管機關核定給付,也不能替你作出調解結果,但可以陪同或協助聯繫。
(本文建議)家中同時遇到失業、喪葬等多重困難時,可以向區公所詢問急難救助等社會救助資源。
常見問題
失業補助一個月多少?
〔官方〕就業保險法第16條: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
可以領多久?
〔官方〕就業保險法第16條:最長六個月,四十五歲以上或身障者最長九個月。
可以延長嗎?
〔官方〕就業保險法第16條:經主管機關延長,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投保薪資怎麼查?
〔推論〕向勞保局查詢。
有工作收入還能領嗎?
〔推論〕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可能減額或停止,請洽就業服務站。
官方參考來源
- 全國法規資料庫: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16條、第25條,2026-10-26 查證)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第63條,2026-10-26 查證)
- 全國法規資料庫: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0條、第23條、第26條、第27條,2026-10-26 查證)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第9條、第11條、第12條、第23條、第59條,110-04-28 修正,2026-10-26 查證)
- 全國法規資料庫:菸害防制法(第18條至第20條,2026-10-26 查證)
- 全國法規資料庫:志願服務法(第9條,2026-10-26 查證)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6-10-26 查證)
- 勞動部(2026-10-26 查證)
- 內政部消防署(2026-10-26 查證)
- 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2026-10-26 查證)
- 我的E政府(2026-10-26 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