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
遷戶籍委託書怎麼寫?可以不用本人到場嗎(戶籍法第47條)

遷戶籍依戶籍法第47條,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本文整理委託書內容、受託人要帶的文件與常見退件原因。
三十秒答案
〔官方〕戶籍法第47條: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推論〕所以遷戶籍不一定要本人到場,只要有書面委託書,加上雙方證件即可,實際文件以戶政事務所要求為準。
〔官方〕同條但書: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除有正當理由經核准外,不適用委託;遷徙登記不在此列。
委託書要寫什麼
〔推論〕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
〔推論〕委託事項,例如「辦理遷入登記」,以及新住址。
〔推論〕委託人簽名或蓋章、日期;格式可用戶政機關提供的範本。
受託人要帶什麼
〔推論〕委託書、委託人身分證、受託人身分證與印章。
〔推論〕新住址的同意或證明文件、戶口名簿。
(本文建議)委託書資料要完整,空白或塗改容易被退件。
(本文建議)委託書的常見錯誤
(本文建議)委託書常見錯誤包括:沒有寫明委託的事項、委託人與受託人資料不完整、沒有簽名或蓋章,以及委託日期不清楚;任何一項缺漏都可能讓受託人白跑一趟。
〔推論〕戶政人員可能會向委託人電話查證,所以委託書上要留下委託人可以接聽的電話。
(本文建議)受託人到場時,帶自己的身分證明、委託人的身分證明與戶口名簿,以及遷入所需的同意文件。
- 寫明委託事項
- 雙方資料完整
- 簽名或蓋章
戶籍法怎麼規定
〔官方〕這一段的條文原文較長,完整引用放在〈遷戶籍要帶什麼〉,本頁只保留與本題有關的重點。
〔官方〕同法第17條:由他鄉(鎮、市、區)遷入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第18條:同一鄉(鎮、市、區)內變更住址三個月以上,應為住址變更登記。
〔官方〕同法第48條: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三十日內為之;逾期者,戶政事務所仍應受理,並應以書面催告應為申請之人。
〔官方〕同法第79條:無正當理由未於法定期間申請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罰鍰;經催告而仍不為申請者,處新臺幣九百元罰鍰。
〔推論〕規費、證件清單與可線上辦理的範圍可能調整,本頁不寫固定項目清單以外的金額,請以內政部戶政司與戶政事務所公告為準。
(本文建議)要問誰
(本文建議)出發前先打電話給戶政事務所,說明是遷入、遷出還是同區換地址,問清楚要帶的證件、同意書格式與是否需要預約。
(本文建議)里長或里幹事可以告訴你新地址屬於哪一里、哪一鄰,以及附近戶政事務所的位置,但遷徙登記本身要向戶政事務所辦理。
(本文建議)遷戶籍會連動選舉投票地、學區、健保投保地與部分補助的設籍條件,遷之前先想清楚會影響哪些權益。
- 確認是遷入、遷出或住址變更
- 帶身分證與印章
- 準備新住址的同意或證明文件
- 代辦帶委託書與雙方證件
- 記下法定三十日期限
常見問題
遷戶籍一定要本人嗎?
〔官方〕戶籍法第47條: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委託書哪裡拿?
〔推論〕戶政事務所或內政部戶政司網站。
委託書要公證嗎?
〔推論〕一般不需要,特殊情形依戶政事務所要求。
在國外可以委託嗎?
〔推論〕可以,國外簽署的文件可能需經驗證,請先詢問。
受託人要帶什麼?
〔推論〕委託書、雙方證件、印章與新住址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