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
選里長的好處是什麼?權責、工作內容與要付出的代價

選里長的好處常被誇大;本文依地方制度法第59條、第61條,說明里長的權責、實際工作內容、事務補助費與參選前要評估的代價。
三十秒答案
〔官方〕地方制度法第59條:里長受鄉(鎮、市、區)長之指揮監督,辦理村(里)公務及交辦事項。
〔官方〕同法第61條:里長為無給職,由公所編列事務補助費。
〔推論〕里長最大的「好處」是可以直接為社區爭取資源、協調公共事務,而不是個人收入。
實際工作
〔推論〕轉達里民需求給公所、協助急難救助轉介、配合防災、選舉、環境清潔等交辦事項。
〔推論〕主持里民大會、協調鄰里糾紛、推動社區活動。
〔推論〕工作時間不固定,常要回應突發事件。
要付出的代價
(本文建議)參選需要保證金與競選經費。
(本文建議)當選後要面對里民期待與輿論檢視。
(本文建議)要遵守法律規範,例如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79條的停職與解職規定。
(本文建議)參選前想清楚的事
(本文建議)里長的工作包括協調里務、轉介里民需求、參與防災與社區活動,經常需要在下班或假日處理事情,參選前先評估自己的時間與家人的支持。
〔推論〕里長沒有行政處分的權力,許多事情需要協調主管機關,成果往往取決於溝通能力。
(本文建議)可以先參與里內志工或社區發展協會,了解里務的實際狀況。
- 評估時間
- 家人支持
- 先參與社區
選罷法與地方制度法怎麼規定
〔官方〕這一段的條文原文較長,完整引用放在〈里長選舉2026登記〉,本頁只保留與本題有關的重點。
〔官方〕地方制度法第59條:村(里)置村(里)長一人,由村(里)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經二次受理候選人登記無人申請時,得由公所遴聘。
〔官方〕同法第32條:登記為候選人時應繳納保證金,數額由選舉委員會先期公告;未當選且得票不足一定比例者不予發還。
〔推論〕投票日、登記期間、保證金數額都以中央選舉委員會與各縣市選舉委員會公告為準,本頁不寫可能變動的日期與金額。
投票與參選的基本門檻
〔官方〕這一段的條文原文較長,完整引用放在〈里長選舉2026登記〉,本頁只保留與本題有關的重點。
〔官方〕同法第67條:以候選人得票比較多數者為當選;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
〔推論〕所以「能不能投」看年齡與居住期間,「能不能選」再加上候選人年齡與消極資格,「選不選得上」則只看得票相對多數。
(本文建議)要問誰
(本文建議)選舉日期、登記時間、保證金與表件,看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與各縣市選舉委員會公告。
(本文建議)想參選里長的人,可以先到縣市選舉委員會領取或下載登記表件,並詢問戶籍謄本等文件要求。
(本文建議)一般選民最需要的是:確認戶籍地、投票所位置、帶國民身分證與印章或簽名。
- 看中選會公告
- 確認戶籍地投票所
- 帶國民身分證
- 參選人準備保證金與表件
常見問題
選里長有什麼好處?
〔推論〕可以直接參與社區事務;里長為無給職,主要是服務。
里長有什麼權力?
〔官方〕地方制度法第59條:辦理里公務及交辦事項,受區長指揮監督。
里長可以拿多少錢?
〔官方〕地方制度法第61條:無給職,由公所編列事務補助費。
里長會被解職嗎?
〔官方〕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79條訂有停職與解職情形。
年輕人可以選嗎?
〔官方〕選罷法第24條:年滿二十三歲即可登記。